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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条件
1、 热爱庆典工作,具有爱心、耐心、诚心、与热心
2、 愿意按照北京喜尚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部的操作模式实施经营与管理
3、 具备相应的场地、管理人员等硬条件,拥有相应的投资能力,能够在短期内启动
4、 管理者及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丰富的人格魅力和强烈的亲和力
5、 签定并执行加盟所涉及的双方合同及协议
加盟要求
1、 加盟者须在除北京地区以外从事庆典经营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总公司利益
2、 一个城市只发展一个加盟单位
3、 加盟者无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加盟条件
4、 加盟者应一次性向总公司交付商标及名称使用费用
5、 各城市加盟者在分公司必须标有“北京喜尚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部”的广告标牌
6、 只限在北京市以外城市或地区经营
提供服务
1、 总公司将统一在相应媒体投放广告(网络、报纸、杂志)
2、 总公司为店铺的选址及人员的招聘、宣传及策划给与实质性意见
3、 对加盟单位进行公司经营等方面的全方位培训,也可以委派一名管理人员进驻分公司辅导前期的启动工作(所需费用由分公司自行负担)
4、 提供全套教材资料及所需一切相关资源
5、 每年进行两次为期2天的培训,更新最新资料
支付方式
1、 首期加盟费两万元(20000元)。后期每月须支付广告宣传及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仟元(2000元)
2、 首期加盟费于双方签定合同书当日一次性付清。广告费每季度付一次,共计六千元(15000元)不得拖欠
3、 本公司在加盟者付清加盟费用后,对加盟者进行专业的培训,在培训期内把婚庆公司的经营理念具体实际操作等相关文字及婚礼示范光
盘、主持词、花车装饰、场地布置等相关的资料及商标名字使用权等交给加盟者,加盟者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对其有使用的权利和维护
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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